随着行业的发展,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,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合理解决,逐渐会成为阻碍二手钢结构行业发展的绊脚石。
一:钢结构企业资质问题
二手钢结构建筑企业原有资质标准只需注册资金达到一定量,但对项目经理、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工程业绩没有具体规定。导致很多以土建为主的建筑公司很容易拿到钢结构资质增项。这些公司基本上都没有成规模的制造基地和**的钢结构工程技术人员,于是接到任务后,一些项目经理为降低成本,转包给没有钢结构资质的小作坊,造成了质量隐患。
有些人以为钢结构就是把几块钢板焊在一起形成构件,然后把它们像搭积木一样地拼起来就可以赚钱了。其实不是,钢结构建筑看似简单,其实是对力学、建筑学、机械学、钢材成分、性能,焊接这些**领域知识的综合运用。
目前,钢结构公司只具备钢结构**承包资质,很多以钢结构为主的工程,还须由土建公司总承包,即使这个工程仅仅基础是钢筋混凝土,也要由土建公司控制。有时会出现一个大型钢结构公司给一个低等级土建公司打工的现象,这是极为不合理的,也带来很多不良后果。
资金、进度、质量、工期一般均由总包控制,这使钢结构企业很被动。土建企业不懂钢结构,为赶进度,时有发生因支撑体系未装好而呈多米诺骨牌式的倒塌事故。钢结构的生产效率较高,应该有较高的利润,但现在钢结构也变得像土建一样成为微利润行业,利润率不到5%,只能靠量的增长来发展,这是不能持久的。
二:二手钢结构行业监管问题
目前,钢结构在承接基建项目时,作为建筑业的一部分,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,安全质量、资质评定、人员培训、税收管理等都纳入土建系列,而地方上又把它们作为制造企业,也要统计报表、缴纳税收、经受技术监督局的监督以及作为制造产品进行检查。这就造成了归属不清、多头管理、多头收费,致使钢结构企业无所适从、负担过重。
从招投标开始,很多钢结构企业必须与土建公司***在一起,***了钢结构企业的主观能动性。招投标对企业资质所设置的条件,也随业主的不同而变化,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角度而言,钢结构**承包一级资质为等级,而由于钢结构企业构件生产的制造特性,为此,中国钢协又出台了一个制造等级,其中有特级资质,于是出现了两种资质并存的情况,使很多企业不得不两面应付。钢结构的设计比混凝土结构更好、工程量的离散性更小、价格的变动不大,以低价中标往往造成压价竞争,导致降低钢结构工程质量,甚至产生以“优化”降低安全储备的问题。钢结构应更突出技术含量,更应讲究优质优价,推动行业进步,维持其应有的利润率,不能与土建相提并论,使之沦为微利行业。
三:钢结构**人才问题
应着手培养复合型人才,将钢结构纳入土建系统,由于钢结构与土建有着较大差异,资质评定和人员培训与钢结构脱节,造成培训出来的人员不能适应相应工作,项目经理也不能适应钢结构工程的管理。机械**的项目经理很难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,即使是工民建**并长期从事钢结构的工程师,由于不熟悉土建**工作,也很难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,给行业的人才储备和成长发展带来了极大障碍。
由于建筑钢结构是一个新行业,既不同于原先机械制造厂生产的机械钢结构,如锅炉、汽轮机机架等,也不同于传统的土建行业,所以钢结构企业比起单纯的制造厂或建筑公司更特殊、更难管理、也更具风险。
如果能在高等院校中直接培养这两方面结合得很好的人才,就会逐步解决二手钢结构**人才短缺的问题。